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
二、受理依据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三、企业应提交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公章;
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关标准)。
四、审核受理
1、企业生产的产品与提供的产品执行标准相适应;
2、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包括配套和引用的相关标准)应为现行有效版本;
4、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五、变更、注销、到期审核
1、企业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发证部门重新登记;
2、企业产品不再生产的应向发证部门申请注销;
3、《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3年审核1次,到期后企业应将证书送受理机关审核确认。
一般情况下三证具体指:认证标志,质保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