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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研政治中,辩证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概念和原则:
对立统一规律 :
矛盾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斗争性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
量变质变规律 :
事物发展经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量变是事物在原有性质基础上的逐渐、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否定之否定规律 :
事物发展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模式。
否定之否定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
联系、发展、矛盾对立统一 :
联系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矛盾对立统一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关系。
五对范畴 :
整体与部分
原因与结果
偶然性与必然性
可能性与现实性
现象与本质
思维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一致。
三大基本历史形态 :
朴素辩证法
唯心主义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 :
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
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
四大辩证思维方法 :
归纳与演绎
分析与综合
抽象到具体
逻辑与历史相一致。
这些概念和原则是理解和分析考研政治中涉及辩证法的题目时的基础。建议考生在复习时,结合具体实例和练习题,深入理解这些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范畴,以便在考试中能够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