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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和规范校外培训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政策宣传、审批管理、专项治理、监督机制、收费规范、疫情防控以及教师行为管理等。以下是具体的措施:
政策宣传与引导
对“双减”政策进行准确解读,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并及时曝光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反面典型案例。
严格审批与管理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3至6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专项治理与检查
制定并实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聚焦合同签订、收费退费、教师队伍、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
通过区级普查和市级抽查的方式,确保治理行动扎实有效。
对现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复核和集中年检,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等行为。
监督与举报机制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专门举报平台,受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举报,对实名举报“凡举必查”,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查处情况。
收费与退费规范
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
在中小学校全面复课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线下培训活动。对于确需进行线上培训活动的,必须经市疫情防控部门和市教体局报备批准后开展。
对各类未经审批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予以查封取缔。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纳入“黑名单”,列入诚信体系系统,公开曝光。
教师行为管理
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家教等行为,组织在职教师签订《承诺书》,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
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常态长效监管
各地要对照整治方案、常态巡查值班表,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开展巡查排查,建立常态巡查工作台账、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台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举报线索要逐一核查,件件有回应。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全面整治和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庭校外培训负担,促进校外培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