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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艺考缓考的一般流程如下:
填写缓考申请表 :
学生需到学院领取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交学院。
或者在考试前1-2周(特殊情况可在考试前1天)填写《缓考申请表》(到学院或教务部考试管理中心领取)。
学院审核 :
学院核实缓考申请后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登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另一份交回学院通知学生并备案。
提交证明材料 :
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医院病历、死亡证明等,以证明无法参加考试的原因。
证明材料需经班主任、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网上申请 :
学生需在网上缓考通道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需提交至教务处运行科,最晚截止时间当场考试结束后三天内。
教务处审批 :
教务处对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安排缓考。
缓考安排 :
缓考考试原则上一年后跟随下一年级进行。
缓考考试一般于下学期开学前与重考同时进行。
成绩录入 :
缓考成绩以实际成绩登录系统,按照学分制管理规定,没有平时成绩。
建议
提前申请 :缓考手续应在考试前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确保材料齐全 :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以便教务处审核。
及时沟通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报告,并报备教务系统。
请根据最新的学校规定和流程操作,以确保缓考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