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证多久不继续教育就作废

2024-11-17 03: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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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没有继续教育不会作废,因为二建证书是通过考试取得,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是长期有效的,没有继续教育的二级建造师只是不能进行逾期注册和延续注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2)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4)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

二建证如何进行注册

1、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