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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的装修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保修期缩水
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而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
逃避保修责任
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
转嫁纳税义务
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增加额外条款
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工期规定未明确
不规范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工期预付款条款不明
有的合同规定,施工预付款开工前支付一部分,施工进度中途支付第二部分,施工结束验收后支付余款。此处“施工中途”没有确切定义,若出现争议消费者较被动。
强电双色分线应加收费用
强电分色本来就是装修施工的规定,所以对装修公司来说是必须做到的。这个条款的存在要么是为了降低施工标准,要么就是为了增加收费项目。
除主材外甲方不得自购和减项
这可以算是装修预算中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这其中的漏洞在于,业主往往不会和装修公司约定,哪些才是所谓的“主材”。
项目单价为闭口价
口口声声的闭口价,实际上只能让业主闭口。也就是说,装修终的费用只能增加,肯定不能减少。
如需发票,税金自理
这是转嫁纳税义务,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不过目前大部分公司都要求如果业主需要发票,则要自行承担税金,很难争辩。
拆除承重墙
破坏了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等,这些行为会削弱房屋的整体结构强度,影响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增加楼面荷载
破坏了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在室内大量堆积超重物品或私自增设夹层等,可能导致楼板变形、开裂甚至坍塌。
改变房间用途
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比如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易引发渗漏问题,影响楼下住户的正常生活,还可能破坏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给排水系统。
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外擅自搭建露台、雨棚、阳光棚、楼顶加盖、凉亭等,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违建物因质量问题倒塌等。
安装防盗窗、晾衣架等设施时超出规定尺寸和范围或者安装不牢固
超出房屋外立面规定的安装范围和尺寸限制,影响建筑物外观的整齐划一,甚至可能遮挡其他住户的采光和视线。安装过程中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导致防盗窗、晾衣架等设施安装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如在大风天气中可能被吹落,危及行人人身安全。
占用楼梯间、安全通道等公共部位堆放装修材料、垃圾或私人物品
这属于侵占公共空间、损坏公共设施与环境,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和紧急疏散,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