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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纳统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项目备案
施工项目需正式开槽破土动工,且主体部分已永久打桩。对于河道、绿化建设等项目,现场应有各类工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且有实际进度。
准备纳统资料
建设类项目:
1. 营业执照。
2.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亿以上项目提供),文件扫描清晰,备案附扫码截图。
3. 项目施工合同,合同要素应包含:合同封面、编号、甲方乙方、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日期、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签章日期等。5000万以上项目应有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等材料来支撑。
4. 项目施工现场照片。
单纯设备购置类:
1. 营业执照。
2. 项目备案证明,文件扫描清晰,备案附扫码截图。
3. 合同汇总表、发票汇总表。
4. 购销合同,合同要素应包含:合同封面、编号、甲方乙方、货物名称、买方地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签章日期等。
5. 设备购置发票,提供发票验证真伪截图。
6. 设备铭牌。
7. 现场整体的安装照片。
工业技改投资项目:
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最新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同期1张销售发票、工信技改证明。
提交资料
企业将项目纳统资料提交至所属管辖的统计局,由统计局负责将项目入库。待国家统计局终审通过后,企业在报表期内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如广东)选择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入库时间和频率
入库时间为每月10号之前,报表填写频率为月报,每个月必须百分之百上报率。
实地指导服务
统计局会深入项目一线进行实地指导服务,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重点项目早日入库纳统。同时,统计局会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单位指导项目建设方梳理问题,收集、上报纳统材料,并对相关业务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证名称、纳入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项目名称三者需保持一致。
非房投资项目指的是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于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非房投资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库、非房投资项目库同时办理入库;对于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非房投资项目,直接办理非房投资项目库入库。
建议:
项目单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纳统所需的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与统计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取最新的纳统政策和要求,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入库。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施工现场照片、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以便在纳统时能够迅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