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教师跨市异地调动政策一、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在职的教师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要本校领导同意,开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考上了想去地区的在编教师后,就可以进行编制调动了。
不过当下教师招聘考试难度越来越大,竞争比例也越来越高,想再考上教师编制,也是很不容易的。
二、对调所谓对调就是本校领导同意后,找个你所想去的所在区的在编教师进行对调,手续不变,但是只是相互换学校上课,这一途径也只是个形式而已。
三、走正常调动手续办理办法和程序:
1. 拟调动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
2. 所在学校(乡镇中小学还需报中心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按照申请调动的原则和条件,经研究同意调出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申请人交至拟调入学校。
3. 拟调入学校(县直属)和中心学校在有编制缺额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学科需求,经研究同意后签署意见盖章,由申请人一并交至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人根据调动理由同时提交结婚证书及配偶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县教育局人事股对教师提交的材料,按照教师调动的基本原则和条件,严格审查,经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在拟同意调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报县编办、人社局。
5. 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用编后,县人社局研究,经批准后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6. 调动人员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没有岗位指标或没有被聘用的,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7. 城区学校因学科需要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平行调动。
教师在异地工作调动应该按照”接收地同意接收、所在地同意放“的原则。
1、填写调动登记表,登记表应该有调出学校、调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拟调入学校、拟调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调入地人事部门的同意意见。根据意见,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向老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商调函。
2、教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教师人事档案发至调入地人事部门,等待资格审核。
3、审档通过后,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开正式调令到教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教师持调出地教育主管部门介绍信分别到调入地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