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错误,主要指科目或金额方面的错误: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摘要为"更正××年×月×日×号凭证"。
例如,发现一张2013年12月28日第168号付款凭证标明管理费用金额应是3600元,记账时误记为6300元,则用红字编制一张记账凭证,其摘要应为"更正2013年12月28日168号付款凭证多计金额"。
2、对于科目错误而金额并未错的记账凭证:首先用红字填写一张记账凭证,用于冲销原来错误记账凭证,其摘要为"注销××年×月×日×号凭证",其次再用蓝字编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其摘要为"订正××年×月×日×号凭证"。
3、金额错误而会计科目及借、贷方向未错的记账凭证:则可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实计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记账凭证,按照其差额用蓝字填写一张记账凭证,摘要为"补充××年×月×日×号凭证少记金额";对于实计金额大于应计金额的记账凭证,则根据其差额用红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摘要为"冲销××年×月×日×号凭证多计金额"。
第一种方法。做一个和原来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再做一个正确的凭证。
第二种方法。只调整需要调整的科目和金额。原来在借方的,现在放贷方。原来在贷方的,现在在借方。涉及损益类的科目直接做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