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税务部门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电工证不会三证合一的。
电工有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已取消)、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监局发放,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国家电网发,已取消),职业资格证书,第三方鉴定机关发放,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由建设厅发放。
由于三证的要求不同和管理机构不同很难做到三证合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