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第一类: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第二类: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万~300万元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150万元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50万元之间。第三类: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